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蓄电池管理条例及安全规范

更新时间:2025-03-14点击次数:

一、安装与存放规范

环境要求

蓄电池应安装在通风良好、远离热源和火花的场所,避免阳光直射(如安装毛玻璃或窗帘)。

蓄电池室温度应保持在10-30℃,最低不得低于0℃。

需配备防爆照明设备,开关、插座等应安装在室外,线路需耐酸绝缘。

安全设施

蓄电池室应安装抽风机,通风系统需独立排气管并配备空气过滤装置。

灭火器应选用四氧化碳类,禁止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,排气阀小孔严禁堵塞。


二、维护与检查制度

日常检查

每日检查蓄电池外观、连接点是否氧化或松动,记录电压、温度等参数。

每月检查浮充电压或开路电压,若单体电压低于标准值需进行均衡充电。

定期维护

每季度进行连接部位紧固并涂抹凡士林防潮,每年检查一次极柱清洁度。

每3个月对备用蓄电池补充充电,每2-3年进行核对性放电试验(老旧电池每年一次)。


三、充电管理要求

充电方式

必须采用恒压充电,严禁恒流充电,充电设备需具备自动限流稳压功能。

浮充使用时每月检查电压,循环使用时每月检查开路电压。

充电安全

禁止在室内非集中充电区、消防通道等区域充电,禁止私拉电线或使用破损设备充电。

公共充电设施需具备自动断电功能,并配备消防监控设备。


四、安全防护措施

操作规范

操作人员需穿戴防护装备,避免直接接触电解液;禁止改装电池结构(如加装车篷、更换非标部件)

发现电压异常、壳体变形、电解液泄漏等问题需立即上报。

应急管理

制定异常情况应急预案,如火灾时使用指定灭火器,保持排气阀畅通。


五、废弃处理与环保要求

回收流程

废旧蓄电池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,禁止随意丢弃;生产者、销售者应提供回收服务并建立台账。

危险废物类电池需按环保法规处置,减少环境污染。


六、培训与责任分工

培训制度

定期开展安全培训,内容涵盖电池原理、维护操作及应急处理。

企业需明确管理层级责任,如公司制定制度、分公司落实执行、项目现场专人管理。